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信用社冒名贷款赔偿标准

信用社冒名贷款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17 12:11:50

信用社冒名贷款的赔偿标准根据地区不同而不同,冒名贷款是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了他人名义或虚构假名贷款、利用职权要挟他人贷款、乘办理贷款之机截留全部或部分贷款贪污或挪用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信用社冒名贷款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信用社冒名贷款赔偿标准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
本文【信用社冒名贷款赔偿标准】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