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买卖是指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样品买卖是以样品来决定标的物的质量是否有瑕疵,出卖人应按样品所确定的品质标准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五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第六百三十六条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