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同是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可以将合同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从合同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其自身不能独立存在。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