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审的时候,可以补充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一审中当事人掌握并能提交的证据不提交的,视为举证不能或放弃权利,如果是新发现的证据,二审是可以提交的,法院应予采信。
一审中的原告可以提交新的证据,取证的方式可以自行收集,也可以申请法院调取,也可以委托律师。当事人或代理人不能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
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超过十五日,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七日。
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的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期间限制。
庭审后可以补充证据:
1、案件开庭后,当事人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
2、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3、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予以训诫、罚款;
4、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上庭审后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第一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_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一条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
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二审法院可以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证据。公诉机关在二审抗诉期间应当享有补充侦查权。在案件二审审理过程中,如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的,检察院唯有通过补充侦查才能获取被告人是否存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新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或者抗诉案件的程序,除本章已有规定的以外,参照第一审程序的规定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审庭可以提交新证据。
但对“新的证据”有如下要求:(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四十一条 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审可以提交新证据。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当事人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在准许的期限内提供,且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裁判明显不公的,其提供的证据可视为新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被告在一审中未提交的证据可以在二审程序中提出,但不可作为撤销一审判决的根据。
法律分析
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问题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全部诉讼活动实际上都是围绕证据的搜集和运用进行。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司法审判中,据以认定案件情况的事实。又称证据事实。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如证人证言、物证等,也称证据,又称证据来源、证明手段。诉讼证据与科学研究或日常生活中的证据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纳入诉讼活动的范围,并受诉讼法规范所调整和制约。在诉讼中,证据是认定案情的根据。只有正确认定案情,才能正确适用法律,从而正确处理案件。因此,证据问题历来是诉讼中的关键问题。对证据制度的研究已经形成一门学科,称为证据学或证据法学。书证、物证 是以物品或者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实物证据。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书证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件或其他文字材料,如毒品犯罪分子进行联络的往来书信贪污犯罪分子涂改的单据、账本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未经法庭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复议机关在复议过程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根据。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审过程中没有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二审法院撤销或者变更一审裁判的根据。
法院会再次开庭或对证据进行质证。二审庭审结束后法院让上诉方补充证据表示法院会再次开庭或对证据进行质证。庭审,拼音tínɡ shěn,是指人民法院于确定的日期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
司法实践中,一般只在案件判决结果与其自身期望不符的情况下发生。然而,如果上述时间没有新的证据支持推翻原判决,法庭将难以改变判决。那一般上诉需要补充证据吗?
可提交二审补充证据。如无补充证据,无须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二审程序中新出现的证据包括:初审后新发现的证据;初审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未经许可的,二审法院经当事人请求,经审查取证,认为应当许可。二审期间提供新证据的当事人,应当在二审或二审期间提交;第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的证据不是新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不听取证据可能导致判决明显不公平,经人民法院准许延期举证,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可被视为新的证据。
怎么提出新的证据呢?初审期间,当事人提交新证据的,应当在一审或二审期间提出。二审期间提供新证据的当事人,应当在二审或二审期间提交;不需要复审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再审程序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交。
一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或提供证据。由于当事人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二审、再审时因提出新证据而发回重审或者人民法院重新判决的,原审判决并不属于误判。当事人请求对方提供新证据,承担增加的路费、误工费、证人作证、诉讼等合理费用,以及直接损失增加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申诉的实质内容。申诉的实质要件为只有在法律上可以上诉的决定才可上诉。除按照特别程序、监督程序、公告程序以及公司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判决外,民事诉讼法规定不得上诉。法律上可上诉的判决、裁定,包括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异议的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申诉的形式要件是指当事人在上诉中应当具备的法定程序条件,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申诉人和被上诉人包括:原、被告、初审共同诉讼中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一方承担民事责任。自主求偿者另外,如果当事方和初审的第三人提出上诉,则上诉人。
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判决的期限为15天,不服判决的期限为10天。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否则将丧失上诉权利。该法规定上诉期限的目的在于促使当事人加速上诉,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早日确定,也有利于早日纠正一审法院对错误判决,及时维护正确判决。
上诉期从当事人收到判决、裁定之日起计算。双方分别收到法院判决的,上诉期限按各自收到的时间计算,当事人在各自的上诉期内有权上诉。计算共同诉讼人上诉期限也取决于共同诉讼的类型。对共同上诉人而言,必要的上诉期限,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最后收到判决的共同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为准;非必要的共同上诉人的上诉期限,由于可以独立行使上诉权,应分别计算和计算。上述诉讼期限届满为有效。
上诉状应当提交。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使上诉权的一方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撤销或者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而提起上诉。对这种重大的诉讼活动,必须认真对待。所以,不能只用口头表达,而要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书面上诉,以显示其严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