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怎么换发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怎么换发

发布时间:2023-04-17 13:36:27

船舶的所有权登记证书可以通过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以进行换发。我国《船舶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怎么换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六条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污损不能使用的,持证人应当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四十七条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遗失的,持证人应当书面叙明理由,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向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应当在当地报纸上公告声明原证书作废。

温馨提示:
本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怎么换发】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