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财务人员是不是一定要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

财务人员是不是一定要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17 13:43:33

财务人员并不是一定需要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的,应当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的人包括:债权人;职工和工会代表;管理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审计、评估机构;股东和政府相关部门。

财务人员是不是一定要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财务人员是不是一定要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温馨提示:
本文【财务人员是不是一定要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