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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发布时间:2023-04-17 14:38:40

保证金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是: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保证金账户特定化;保证金移交债权人占有;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不违背公序良俗。

保证金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一条

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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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五条

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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