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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发布时间:2023-04-17 14:55:32

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基本情况;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等;租赁物的保管、保养和维修;租赁物的交付、验收、交货地点和用途;租金的币种、金额、利率、支付日期;租赁合同的期限;期满租赁物的处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融资租赁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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