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公司产品侵权业务员有责任吗

公司产品侵权业务员有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3-04-17 14:58:40

公司产品侵权业务员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业务员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且不知道该产品设计侵权,那么业务员是无需承担侵权责任的,侵权责任应由商品提供人承担。反之业务员则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公司产品侵权业务员有责任吗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公司产品侵权业务员有责任吗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温馨提示:
本文【公司产品侵权业务员有责任吗】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