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变更但是营业执照未变更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公司予以改正;公司拒不改正的,登记机关可对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登记机关吊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备案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