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的重要作用有: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具有保证作用,能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债权的担保一般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