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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3-04-17 15:58:28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就其承担的债务进行提存后,双方的债权债务消灭,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有关部门在提存时存在过失的,由该提存机关承担提存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提存的风险由谁承担

第五百七十一条

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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