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压死人的赔偿主体是:
1、执行公务
消防车作为行政机关专用车辆,拥有该车辆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驾驶该车辆在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受害人有权要求国家赔偿,即由其所在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消防车享有特别通行的权利,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特别通行的权利需在消防车司机确保道路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因此造成伤亡的后果在法律上可以免责,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车私用
消防车非因执行工作任务在行驶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驾驶该车辆的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一并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希望提问者补充一下 当时你的家属有没有避让消防车 如果没有避让消防车那你这边可能要负点责任 如果已尽最大限度避让那么你这边责任会少点甚至无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部分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案例:消防车打开警笛和警灯,在某路口逆向闯红灯行驶,另一辆黑色SUV因绿灯时间不足5秒无视警笛警灯快速行驶至路口导致黑色SUV被出警消防车撞击 事后黑色SUV因未依法避让消防车被交警认定全责
另有条例规定 当紧急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 可以立即离开现场 不认为存在逃逸行为。
交强险属于国家强制要求投保的险种,上道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投保交强险,消防车也不例外。消防车法定的投保义务人应当归属消防大队,根据规定,没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投保义务人应当首先承担原本应当由交强险承担的保险理赔义务。消防车有责时,保险限额为122000元,消防车无责时,保险限额为12100元。之后,如果事故损害还赔偿不足的,由各方按照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担。机动车之间交通事故的,按事故责任大小分担,主次70%、30%的比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多承担10%左右的比例。当然,如果消防车全责,所有的赔偿都由消防大队承担。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消防车是特种车辆。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因任务紧急造成交通事故的,待任务执行完毕后再行处理交通事故,确因任务的需要而发生的一般性事故,在承担主要责任的同时,与交警、保险沟通并出具证明其自身的责任,保险公司则会全额赔偿相关损失。
消防车出警发生车祸责任的认定:
1、通常情况下,仍然按交通规则认定责任。
2、在消防车示警的情况下,其他车辆有让行的义务,因此,在责任认定中,消防车的责任会相对小一些。
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实行过错责任原则认定。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5、从我国司法目的和国情出发,法律规定,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交通事故地方规范。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该法又规定,单位违反该规范的,除责令改正外,消防主管部门还应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即拖车费及拖后的停车费,都由行为人承担。
拓展资料:消防车交通事故责任是多少?
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消防车压坏了步道板,由指挥者负责赔偿。如果无人指挥,路两端是封死的,消防车救火也是不可以拆除两端的障碍物走的。如果消防车所接的水带不够长,不能到达燃烧的房子,这也是没办法的。具体信息可关注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资料。
首先你得分清情况。
假如你的车在行使过程中,那么就属于交通事故了,那就必须通过交警出具事故责任判定书。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你的车在停靠的状态下,消防车在作业过程中砸伤了你的车。那么保险公司必须作出全额的赔偿。赔偿过后保险公司拥有一项叫代位索偿权。保险公司有权向消防车所属的部门提出赔偿。但前提是保险公司必须先赔付给你。
第三种情况,是你的车起火了,然后消防车救你的火而砸伤你的车。这样就需要你跟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了,如果结果你不满意的。你有权想当地法院提出仲裁的要求。最后结果以你当地人民法院的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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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者家属可得到按工伤待遇标准的补偿.另应该报警,如确实查获肇事者,可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可按交通事故继续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赔偿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车祸撞坏消防栓,自来水公司要求肇事司机赔偿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是有法可依,是合理的,但罚款有争议,可以申诉,因为车祸撞坏消防栓并非故意行为。但是以上处理的最好方式是由保险公司介入,不要直接与自来水公司交涉。处理原则:赔偿消防栓更换相关费用,一般保险公司可以接受,但会提出扣除残值等,而残值须由肇事方本人承担。水费损失。水费属间接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不予赔偿,如不是损失很大,可以与自来水公司协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