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4-17 16:11:06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买方不需要向卖方支付货物的价款,卖方不需要向买方转移其拟购买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不成立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一并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
本文【买卖合同不成立后果是什么】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