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人的意思是占有质押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进行质押的财产应当是一方可以转让的动产或者依法可以质押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六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