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不一定要签,当事人自行决定即可。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学校、学生本人、工作单位三方就毕业生离校后就业工作落实所签署的协议书。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