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个人合伙企业,只有合伙企业以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合伙企业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普通合伙人以全部财产对于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二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十一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