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借款合同可以写明借款人、贷款人的资料;借款的用途,借款的支付及偿还本息的时间、方法;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使用权属及使用期限;抵押财产现值;抵押财产及其产权证书的占管方式、占管责任;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的处理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