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司法构成条件:
1、案件是属于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2、被告人属于本院管辖的;
3、自诉人有着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或者自诉人能提供被告人犯罪证据的;
4、被告人犯了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要条件。受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自诉案件。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应当明确起诉的对象。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不能成立自诉案件。起诉人还应当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指明起诉的指控和人民法院追究受害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170条 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依据 自诉案件 的特征和法律有关规定,自诉案件提起 诉讼 的条件是: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 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自诉案件的 刑事诉讼 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均不介入,因此没有公安机关的侦查和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 罪名 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即属于 刑事诉讼法 第170条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三类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确定的具体的自诉案件。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 级别管辖 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 身份证 、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6、145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 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的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申诉 ,请求提起 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的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一般对于重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等,往往就要求受害人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因为这些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在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都是不会主动的去立案受理的。而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也必然要先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不然即使起诉,最终也是不会得到受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的轻微的刑事案件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在地域管辖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因事实的证据。在审判实践中应该注意,有些自诉案件法院不能受理:(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二)自诉案件被告人已和死亡的;(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四)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五)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起诉的;(六)民事案件结案后,自诉人就同一事实再行提出刑事自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依据自诉案件的特征和有关法律规定,自诉案件的提起条件是: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刑事诉讼法》第88条规定,被害人对于自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如下:属于本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告诉的;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二)属于本院管辖(三)被害人告诉(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案件的起诉条件如下:
(一)有适格的自诉人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三)属于自诉案件范围。
(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五)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本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本院管辖;
(三)被害人告诉;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刑事自诉需要以下条件:
(一)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受到犯罪直接侵害的合格自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自诉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由于自诉人的起诉而引起,对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
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害人何种刑事责任。
如果提起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
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