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确定还代理的范围、应当约定好相关的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中争议的方法以及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签字或者盖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