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可以约定的争议处理条款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还可以约定管辖的法或者还是仲裁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