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入伙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之间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企业。而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因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必须至少有一个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所以如果已经有普通合伙人,则有限公司可以入伙成为普通合同企业。如果只有有限公司,因为其不能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不可以入伙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