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人代表拥有的权利如下:
1、代表公司对外签署法律性文件或者审核资料的权利。
2、代表公司与其他公司、单位签订合同的权利。
3、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