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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3-04-17 19:53:33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若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则合同已经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九条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第四百九十条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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