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有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相对应,是按其类型已确定一定名称的合同。买卖合同在《民法典》中具有相关法律规定,在其合同编中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