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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发布时间:2023-04-17 20:02:37

劳务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上,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劳务合同适用于《民法典》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依法解除劳务合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劳务合同解除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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