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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后是否能以未签买卖合同为由拒付款

发布时间:2023-04-17 20:09:12

收货后不能以未签买卖合同为由拒付款。一方已经收受货物的表明双方已经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买方不能以未签书面买卖合同为由拒付款,否则卖方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收货后是否能以未签买卖合同为由拒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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