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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判刑就剥夺政治权利吗

发布时间:2023-01-16 04:13:05

不是只要判刑就一定会剥夺政治权利。对以下罪犯会剥夺政治权利:

1、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只要判刑就剥夺政治权利吗

2、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3、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是不是坐牢就一定剥夺政治权利

坐牢不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因为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但是需要法院判决才会有这个附加刑,不是一定有。只有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还有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才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被判刑的人有政治权利吗

不一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是有条件的,不是犯了罪,被判了刑,就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判死刑有剥夺政治权利吗

不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所以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不一定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也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律依据】

《刑法》第54条

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犯人被判死刑,且立即执行,为什么还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呢?

相信有很多朋友在看法治新闻的时候,都很疑惑为什么犯罪人员已经被判死刑了,而且是立刻执行,但法院还要多判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难道人死还可以复生,或者是从判决死刑到执行死刑短暂过程当中还会有其他变数?

首先我们先了解什么叫做政治权利。它指的是公民可以依法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与被选举权;公民游行、言论、文章、结社、集会、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常见于判处死刑之后。它剥夺犯罪人员依法从事政治活动和国家管理的权利。但它并没有剥夺一个人作为社会人的权利,只不过禁止参加政治生活而已。

回过头来,其实犯人被判处死刑,并立刻执行。但判决到执行是有一定的时间间隔的,如果犯人在这个时间内因为某种原因而被赦免了,那么死刑就执行不了。所以为了确保死刑能够最终进行,所以用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附加刑来保障。

只要判刑就剥夺政治权利吗

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原因就哪怕一个人死亡了,他留在人世的一些政治权利还是有的,比如他的言论、文章自由权利。那么他的作品依然可以在社会上流传影响更多的人,哪怕他死后不可以复生,但是他可以交由家人代为实行这些政治权利,继续超脱肉体而影响他人。所以为了避免人死后他的政治影响还没有消失,所以就附加一个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刑罚。

像一些社会影响恶劣的,长期腐蚀公民思想犯罪分子,他们哪怕被执行死刑之后,他们所留给后人的一些书籍依然还残留着可怕的影响,所以不能仅仅是把他们的肉体给毁灭掉,还要确保这个肉体要完全被解决掉,更为重要的是他所留下的一些政治影响给消灭掉,这样才算真的是彻底清理。

判处有期徒刑后是否就要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问题: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来说,是否就要被剥夺政治权利呢? 鲁律师:被判刑期间,自然的无法行使政治权利,但服刑完毕后,政治权利自然恢复。 许律师:一般只有死刑和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所提问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可以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是必须附加的。 如果您需要更专业的解答,请进入首页进行律师在线咨询,拨打律师咨询电话。 相关知识——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 有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可依刑期不同而有所不同。刑法分则规定了较宽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同时还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规定了各种罪可处的最高刑和最低刑不少条文还对同一犯罪规定了几个不同的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在这些规定中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致可分为三类情况:

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为长期徒刑3 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为中期徒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短期徒刑。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其适用对象也不同。

1、长期徒刑的适用对象。长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罪行比较严重,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较大的罪犯。

2、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中期徒刑的刑期幅度范围较广,适用面也较宽。在刑法分则中有不少犯罪以中期徒刑作为唯一的法定刑。

3、短期徒刑的适用对象。在刑法分则中,有一些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短期徒刑,如侮辱罪、诽谤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破坏选举罪、重婚罪等。

犯罪的人在判刑时,为什么有时候还有个剥夺政治权利,这个有什么影响呢?

犯罪的人在判刑时,为什么有时候还有个剥夺政治权利,这个有什么影响呢?违法犯罪以后被判了,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

这个剥夺政治权利,就是不再是公民了,但是又不是敌人。就处于这种地位。不是公民了,那么就享受不到公民的待遇。公民的待遇就是选举与被选举权。游行以及发言自由权,劳动权以及组织他人劳动权。

关键的问题就是,如果有公民权,就可以在犯罪服刑期内进行假释和减刑。被剥夺政治权利多少年,就是这几年内没有假释和减刑权。比方说犯罪被判刑6年,如果在监狱里或者劳改场里表现的好,就可以减刑。如果表现特别好,可以免刑,也就是被释放了。

但是被剥夺政治权利了的人,在政治权利被剥夺期内,其表现再好也不给予减刑。如果政治权力被剥夺了,表现再好也不会释放的。包括立大功以及特赦在内。所以剥夺政治权利有多少年,有的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对犯罪人最狠的处罚了。仅次于立即处决了。

最常见的就是私人老板,犯罪判刑了。如果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那么他照样可以经营他的公司。如果被剥夺政治权利了,这公司的一切业务就不准许进入监狱,让他看也不能让他进行批。他就不能经营自己的公司了。但是对于一个打工者来说,就只有减刑不减刑的事了。或者是立大功,可以不可以赦免原罪?或者是国家大赦的时候,能不能有他的份额。

剥夺政治权利可以视作对一个人从肉体上进行惩罚后,再从精神上给予惩罚,属于双重剥夺。无论从古代的枷锁刺配到当年的戴高帽游街示众,都是从精神上对犯法的人一次镇压。到了现代社会,文明了,讲人全了,那些粗暴侮辱性条款没了,但作为一个被教育悔过改造之人,没有一些相应的权利也是应该的,总不能让你服刑的时候还参加政治活动吧?

有了犯罪记录,剥夺了政治权利更是对子女影响极大,现在的孩子如果要入党,公务员考试,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都会要政审的,如一家三代人直系亲属中有犯罪记录的,都是过不了政审的,所以奉劝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为什么判死刑了还要剥夺政治权利

为什么判死刑了还要剥夺政治权利。对危害国家安全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对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防止当事人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再次从事犯罪活动。对一些严重的犯罪嫌疑人,防止别人代替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对于不服从国家制度、社会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国家可以依法剥夺当事人从事政治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七条

只要判刑就剥夺政治权利吗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与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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