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人保管走私的枪支算走私共犯。在非法走私枪支行为方面的犯罪构成要件重合的可以认定为共同犯罪,鉴于替人保管走私的枪支而非自己非法持有枪支,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故应认定为共犯中的从犯。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一百五十六条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