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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总公司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发布时间:2023-04-17 21:21: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总公司债务是可以由分公司承担的。因为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民法典中总公司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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