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需不需要履行

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需不需要履行

发布时间:2023-04-17 21:59:44

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撤销后不需要履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的自始无效,不需要履行。

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需不需要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温馨提示:
本文【明显对自己不公平的合同需不需要履行】由作者 合同纠纷解析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