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售许可证签订的合同无效,为确定房屋预售合同合法有效、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建议购房者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时要求开发商提供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仔细审核、核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