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是允许的。我国法律规定,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当事人就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所以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受害人都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关于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存在观点分歧,有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 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 民事诉讼状 ,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立案后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或者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由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人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3、附带民事诉讼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特定情形需要分离时先刑后民;
4、法院开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什么时候提出?
新《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阶段是否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有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
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 民事诉讼状 ,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 公诉 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三)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 合并审理 。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 开庭审理 。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四)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以上就是关于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何时提起 的具体介绍,相信大家对于被害人提出 附带民事诉讼的时间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 阅读可以了解,附带民事诉讼是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的,而且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也可以解决民事问题,有利于案件的查明,更好的保护被害人的权益。
附带民事 诉讼 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五条对此作出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根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还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后及时提起。” 因此,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各环节均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 合并审理 。 被害人在法院开庭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刑事案件尚未作出判决的,法院仍应当受理,有审判刑事案件的同一法庭另行 开庭审理 。 法院已经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不能再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2、在刑事诉讼后提起民事诉讼 在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被害人仍有要求赔偿的权利,不过不能再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而应当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后提起民事诉讼的,由法院的民事审判庭审理。被告人在监狱服刑的,法官可以到监狱提讯被告人。 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的,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被告人主动赔偿的可以从轻判刑。刑事案件结案后,单独起诉民事赔偿的,被告人不会再接受调解,法院的判决又难于执行,属于对原告人不利。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则不受时效的限制。
3、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侦查阶段是否能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有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侦查是诉讼过程的一个阶段,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当然包括侦查阶段。 另一种意见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 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的公安机关接受被害人的附带 民事诉讼状 ,侦查终结后一起移送检察院。有的公安机关不接受被害人的诉状,告知他们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再提交。
4、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 公诉 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单位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在公诉书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而不需要另行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遭受刑事侵害而向法院开启的诉讼程序必然也会因为私人财产的损失而希望得到法院的救济帮助,如果另起诉就会给法院增加压力且不利于纠纷的解决,所以在适当的时机附带提起民事诉讼是最合适的。
1、如果是公安已经作为刑事案立案:刑事案件没有审结之前,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经立案的,应当驳回起诉。因为“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应当遵守。
2、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只能是:刑事部分已经审理结案,民事部分因为当事人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没有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此时当事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结束后再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刑事判决书为证据来审理民事部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第一百四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 国家赔偿 。
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第一百四十二条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 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的,依照本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三条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一)刑事被告人以及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
(二)刑事被告人的 监护人
(三) 死刑 罪犯的 遗产继承 人
(四) 共同犯罪 案件中,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 继承人
(五)对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
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放弃对其他共同侵害人的诉讼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相应法律后果,并在裁判文书中说明其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
第一百四十五条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条件是:
(一)起诉人符合法定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人
(三)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第一百四十六条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 刑事案件立案 后及时提起。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附带民事 起诉状 。
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 证据 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 立案 。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第一百五十条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 审理期限 ,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 答辩状 的时间。
第一百五十一条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居住地或者对案件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十五日内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五条的有关规定,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三款的规定除外。
第一百五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一百五十四条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五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损失的单位作出赔偿遭受损失的单位已经终止,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继受人作出赔偿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人民检察院交付赔偿款,由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第一百五十七条审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结合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情况认定其悔罪表现,并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第一百五十八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五十九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 一审 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不能继续参与审判的,可以更换。
第一百六十条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 二审 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一百六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 诉讼费 。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 刑法 、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从上诉条文就是刑事诉讼法中第六章附带 民事诉讼的审理 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审理规范的比较详细。如果发生了刑事案件,同时伴有民事赔偿的问题的,起诉时应附带民事部分。审理时,也应一并处理,一同解决。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在侦查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对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没有被告人,只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最后是否被起诉,侦查机关无权决定。因此侦查阶段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告知被被害人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的,检察院应当将附带民事诉讼的诉状与公诉书一起移送人民法院。
(三)在诉讼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没有在审查起诉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最好在法院审判前提出,法院好安排与刑事案件合并审理。
一、 二审 期间增加附带民事 诉讼 请求是否会受理?
会受理,“第 一审 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对于二审期间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先使用调解方式处理,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不能使用实体裁判的方式来处理。
《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 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的成立条件
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
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遭受的必须是物质损失。
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根据中国 刑法 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均限定为物质方面的损失。但法律在不同场合表述又有所不同。刑事诉讼法第77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用的是“物质损失”同条第2款规定:“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用的是“财产损失”刑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用的是“经济损失”。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上,物质损失、财产损失、经济损失三词同义,逻辑上属于同一概念。尽管在其他场合,三者的内涵并不完全相同。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应否包括精神赔偿问题,许多国家都经历了一个由不承认到承认的发展过程。随着人们对 精神损害 认识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理论上来说,二审的时候才提起附带 民事诉讼法 院不会直接拒绝,因为刑事诉讼一共分为三个阶段,审判阶段受害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但是一审的时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二审的时候才单独增加附带民事诉讼的这种情况,人民法院在处理的时候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