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

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

发布时间:2023-04-17 22:33:01

可以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的情形为:债务发生时处于夫妻感情不睦、分居、协议离婚或离婚诉讼过程中,债务人配偶有稳定收入且能维持家庭正常开支的;债务用途指向债务人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等。

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温馨提示:
本文【哪些情形可作为认定为债务人个人债务的考量因素】由作者 说法律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