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取消担保关系的情形为,借款人已经按时偿还了借款,担保人不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是债权人免除了担保责任等,当事人为债权提供担保的,应当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