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成立后可以变更合同内容。变更时首先需要明确买卖合同的正文内容或者将买卖合同作为附件,然后说明需要变更的内容,最后应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署明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