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嫖未遂不会犯法,但是违法。招嫖未遂被骗的,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嫖娼未遂的,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招嫖未遂犯法,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一般不予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 立功 表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招嫖未遂犯法。招嫖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根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规定,卖淫、 嫖娼 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公安机关加大了对涉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2、不以营利为目的3、其他情节较轻的。(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嫖娼未遂,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嫖娼者是明知自己有传染性病还进行嫖娼的,构成传播性病罪,未遂的,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2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