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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17 23:43:02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区别有:权利主动的,义务是被动的。委托人的权利是:要求居间人如实报告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要求居间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委托人的义务是:支付报酬、负担费用。

居间合同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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