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的条件是拥有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所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有经过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和公司住所等。公司成立后,即具有法人资格,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以及行为能力。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