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可以作为税务举报证据。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实事求是,不得诬陷、捏造事实,实名检举和匿名检举均须受理。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第十条
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住所)和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尽可能提供被检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鼓励检举人提供书面检举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