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不出资违反法律。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最基本的义务。未如实出资的股东应当补足出资,并对其余按时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分红时应当按照实缴比例分红。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