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立案后,大概五个月左右才会坐牢。在立案批捕后的审理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所以,诈骗立案后,大概五个月左右就会出处罚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诈骗罪从立案到判刑的时间一般是需要五到六个月,具体的情况是根据诉讼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诈骗金额越大的话立案期限会越短。而在正常情况下,大概是五个月左右的时候就会判刑,要是案件涉及面比较广的,还会延长时间。
根据法律规定,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为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现代社会中,很多人都会遭遇诈骗,并且被诈骗后都会及时地报案,有些案件由于被诈骗的金额较大,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公安机关也会及时对该些案件予以立案。受害人当然会希望公安机关于立案之后能够尽快的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将其绳之以法,使之受到应有的惩罚。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可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没有具体时间规定,一般情况下,案件立案侦查工作灶缓开始时,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关进看守所了。公安机关立案后一般都会依法传唤核实,然后对于符合拘留条件的才会拘留。也就是说,立案后查明基本事实并有确定的怀疑对象后,应当立即行动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不能够侦破的,只能等待查明侦破后再实施逮捕。
《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
第二章第六条
1、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2、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后,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3、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或书面通知立案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立案侦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岁亏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信用卡诈骗 立案 到坐牢要多长时间 信用卡诈骗立案到坐牢时间没有具体规定。 信用卡诈骗罪 触犯了 刑法 和一些法律条例,而信用卡诈骗罪和普通的 诈骗罪 在取证和审理过程中需要的时间是不同的,因为信用卡诈骗需要的 证据 比普通的诈骗罪更难获得,所以信用卡诈骗立案到坐牢的时间不仅仅取决于案件审理过程的时间,还要涉及到取证调查。 二、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 法规 ,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而不是犯罪对象。 因此,信用卡诈骗罪,简言之就是利用信用卡体现的信用所实施的诈骗犯罪活动。 我们可以看出来信用卡诈骗罪触犯了刑法和一些法律条例,而信用卡诈骗罪和普通的诈骗罪在取证和审理过程中需要的时间是不同的,因为信用卡诈骗需要的证据比普通的诈骗罪更难获得,所以信用卡诈骗立案到坐牢的时间不仅仅取决于案件审理过程的时间,还要涉及到取证调查。
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是需要一定的证据的,而不是依据立案时间来确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为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不一定,要看诈骗数额,如果金额没有达到构成诈骗罪不会坐牢。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