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下高利贷跑了,其儿子没有义务还债,法律禁止高利贷,如果借贷的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债务人逃跑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