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一般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向被告户籍地、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同时可以协议约定合同争议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其约定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