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内容应当有当事人姓名住所、标的、质量与数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争议解决的方法。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的各项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条件的表现和固定化,是确定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根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