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清时双方当事人应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对约定不明的事项进行变更,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