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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退回补充侦查程序

发布时间:2023-01-16 09:25:13

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

1、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怎样才能退回补充侦查程序

2、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申请退回补充侦查如何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所有刑事案件当中的补充侦查申请书绝不可能是犯罪嫌疑人自己来写的,因为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对司法机关的所有调查细节都了如指掌,这些问题司法机关不会透露给犯罪嫌疑人的。基本上都是本案的律师发现侦查工作有问题的话,会主动向检察院提出补充侦查的申请。

人民检察院退回的补充侦查必须满足什么条件

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有: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留置措施自动解除。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十日以内作出是否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的期间不计入审查起诉期限。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条件有哪些

检察机关退回补充侦查的规定为: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怎样才能退回补充侦查程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补充侦查什么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两种情况: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该阶段补充侦查的方式有两种。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需要补充侦查的,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对于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采用何种方式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2、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这既是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自行侦查的案件。

4、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166条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人民检察院应当在1个月内补充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159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监察。对此,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作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同意的,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    在审查和起诉期间管辖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替换补充侦查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新审查被撤回案件的公安机关。最初的情况并将其归还原始的公安调查。在管辖权变更之前和之后返回的补充调查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法院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吗?

不可以,除非是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起公诉的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进行补充侦查,经法院裁定准许后才可以,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法院是不能决定退回的那是违反诉讼程序的如果检察院不主动申请撤回那么法院只能依法作出“证据不足,起诉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审判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吗

补充侦查发生阶段补充侦查发生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三个阶段。

怎样才能退回补充侦查程序

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 批准逮捕 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详见:《 刑事诉讼法 》第68条,《刑诉规则》第101条)。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 犯罪嫌疑人 供述、被害人陈述、 证人 证言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应当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侦查机关未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详见:《刑诉规则》第265条)。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详见:《刑诉规则》第266条) (3)、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对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审查后,认为犯罪事实不清、 证据 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向侦查部门提出补充侦查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详见:《刑诉规则》第267条)。

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 公诉 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 延期审理 (详见:《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二)项和第166条)。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 证据 的一种 诉讼 活动。 法庭审理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 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198条规定和第200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 公诉 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 延期审理 ,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 自首 、 立功 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 公诉人 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必须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补充侦查后的案件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对于法院的退回手续的办理自己一定要积极主动的办理,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就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利益维护,所以对于具体的 问题,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案件分析可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进而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与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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