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对标的物质量要求不明确的处理是: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可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或对标的物质量要求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内容仍不明确的视为未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