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不是购房合同。个人房屋抵押借款合同是债务人不移转对房地产的占有作为债权担保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