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借款的合同可以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自愿签订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属于有效的高利贷的借款的合同。对于高利贷的利息约定,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